*四章 附则
*二十一条 本办法实施前建立的各类公墓 墓地,凡符合本办法有关规定但未办理审批手续的,应按本办法*二章的规定补办审批手续;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,由公墓单位报公墓主管部门 城市墓地,根据不同情况妥善处理;对城市现有的墓地、坟岗 生态墓地,除另有法律法规规定外,一律由当地殡葬事业单位负责接管和改造。
天葬在藏语里被称为“施鸟”。一些汉文著作中又称作鸟葬,风葬等。天葬在藏族的葬俗中较为*特,也常被其他民族所误解,清朝的驻藏官员们常斥责天葬为“无伦无理,残忍为甚”,还一度想禁止天葬 环保墓地,改革这种葬俗。
天葬的意义按佛教印说法,正如“施鸟”这两个字所表达的,天葬就属于这类布施行为,将自己的肉体奉献给天葬台上有形秃鹫和那些无形的生灵,从而在此生的最后做了一件功德。